房車|旅居車請注意!明年1月1日起,所有車輛必須配備這東西!
2018年1月1日起,全新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-2017將替代GB 7258-2012開始實施。GB 7258的全稱是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,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。
該標準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,按照GB/T 1.1-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。
該標準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所有機動車,包括傳統汽柴油乘用車、純電動車、客車、校車、貨車和旅居車,但不包括有軌電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。
相比于2012版,新標準調整和修改內容超過150項。其中,不乏與廣大車主切身相關的標準,羅列出來,供參考。需要說明,新標準的調整項目設置有過渡期,部分標準延后13個月、25個月和37個月實施。
最引起關注的以下幾點
電動車窗得具備防夾功能、不能隨便懸掛與車輛品牌不符合的廠標,隨車得配備1件反光背心。
舊標準當中,開一輛某普通品牌汽車,將徽標換成高端品牌徽標,由于都是永久性的商標和廠標,不能給予相應的處罰。新標準當中,這一行為被“明令禁止”。這意味著,自己淘寶購買其他廠商徽標來懸掛,不僅年檢不能通過,而且行駛在馬路上會被交警開罰單。注意,在商標和廠標周圍做個性更裝飾也是不允許的,那同樣不符合規定。
在官方層面,對經常說的房車給予認可。與此同時,新標準對房車乘坐人數進行核定,杜絕超載可能。新標準還要求,旅居車應設電源總開關,并設置漏電保護設施;旅居車內除起動機、點火電路、蓄電池及其充電電路外,其他電路均應設置電路斷電器,低耗電器可設置公用電路斷電器。
其中,在車輛起步且車速低于20km/h 時,應能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性聲響。當車輛發生漏電情況時,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駕駛人。同時,車輛應該具備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,避免產生二次交通事故。
注意,從2018年1月1日開始,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之外,將同時檢查反光背心,數量是1件,因為這是新標準要求的。
同時,電動車車窗應具備防夾功能,包括電動車窗。
所有乘用車和專用校車在車輛鎖止情況下,喇叭要求正常可以用。當兒童被遺忘在車內,可以通過按響喇叭來告知外界。
為節約成本,部分乘用車后排中間位置只提供簡易的兩點式安全帶,在新標準中,這將不符合規定。乘用車所有位置都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。
與此同時,為讓行駛過程實現可回放,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,所有乘用車應配備能記錄碰撞等特定事件發生時的車輛行駛速度、制動狀態等數據信息的事件數據記錄系統(EDR),或者配備符合標準規定的車載視頻行駛記錄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