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天價救護車無處安身
北京救護車下月打表50元起步 無計價器不得收費
5月1日起,救護車空駛不能再收錢,從原來的“車輛往返全程計價”改為“按實際載客里程計價”,而且要求計價里程以計價器為準,無計價器不得收費,以保證百姓明明白白消費。另外,院前危急重癥搶救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。
從5月1日起,這項價格政策將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實施,無論城區或郊區,無論120還是999,都執行同一標準。去年,全市院前急救網絡救治病人近60萬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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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
昨天,市發改委、市衛計委、市人力社保局公布《本市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》。目前,本市救護車價格不統一,收取老百姓所說的“空駛費”和“返程費”,通知明確規定,5月1日起,“救護車使用費”多檔價格統一,計價方式從原來的“車輛往返全程計價”改為“按實際載客里程計價”,即以接到患者至目的地的實際行駛公里數為準,3公里以內50元,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。
通知還明確,如果同時接送兩名及以上的患者,按照患者人數平均分擔救護車使用費。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為自身原因,拒絕使用已經到達現場的救護車,需要繳納50元救護車使用費。
無計價器車輛不得收費
為了保證百姓明明白白消費,通知要求救護車必須安裝計價器,計價里程以計價器為準,無計價器救護車輛不得收費。同時要求急救機構通過媒體、網絡等多種渠道公示公告服務項目、服務價格等內容,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。
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本市救護車使用費根據救護車類型不同分為多個價格檔次,近年,社會各方對于救護車區分車型定價、未安裝計價器以及按照往返全程計價收費等問題反映集中。
院前危急重癥搶救費納入醫保
5月1日起現行“隨車出診費”將改為“院前危急重癥搶救”項目,納入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報等報銷范圍。
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解讀,院前急救類項目主要包含救護車使用費和隨車出診費,此次院前急救價格政策將現行“隨車出診費”項目調整為“院前危急重癥搶救”項目,價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變,并由個人自費改為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報銷范圍。此外,工傷發生當日因急救搶救發生的救護車使用費,納入工傷保險支付范圍。
院前危急重癥搶救是指在進入醫院以前,醫務人員對于危急重癥患者提供現場診察、防護、救治及途中監護的醫療技術勞務性服務。40元對應包含現場診察、防護、途中護理和人員監護費用;現場實施的其他檢查、治療、檢驗等項目及藥品、血液費用將按相關規定另收,每名患者只能計收一次搶救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