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護車在運送病人過程中闖紅燈是否違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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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章發(fā)表于:湖北俊浩專用汽車有限公司 作者:專用汽車 發(fā)布時間:2016-10-25
救護車在運送急救病人的途中,為爭取時間、救助生命而闖紅燈,是否違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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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救護車闖紅燈是否構成違章?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3條第一項的規(guī)定,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執(zhí)行緊急任務時,可以使用警報器、標志燈具;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、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,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。該條法律規(guī)定表明,救護車確有道路優(yōu)先通行權,且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、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。但切莫忘記法律規(guī)定的前提條件:即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”。
二、救護車闖燈行駛時未鳴報警器、閃警燈,是否構成過錯?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3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執(zhí)行緊急任務時,可以使用警報器、標志燈具”。此處法律規(guī)定的是“可以”,并非是“應當”。
三、正常按綠燈行駛車輛雖未違章,為何應承擔相應的次要責任?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3條已經(jīng)明確規(guī)定了“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執(zhí)行緊急任務時,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”,那么即便其他車輛是按綠燈正常通行,無其他違章行為,也因“未讓行”而構成過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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